← 返回概念
概念 / REL / REL-010

吸引力法则:你吸引你所是的,而非你想要的

The Law of Attraction: You Attract What You Are, Not What You Want

REL-010 入门 · B
争议性内容
科學衝突
你通过你最强烈的信念、情绪和行动的互动来吸引你的生命体验。你不需要创造你所渴望的实相,因为它已经存在了——存在于无数同时共存的可能实相之中。你只需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效的『天线』,这样通过振动的相似性,你就能接收那个实相。首先,你必须成为那个振动。然后,你自动就会接收那个实相。
翻译备注
术语对照:law of attraction->吸引力法则(Law of Attraction)。此为巴夏对『吸引力法则』的重新诠释——强调『成为』而非『想要』。
知识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