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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 / REL / REL-010

吸引力法則:你吸引你所是的,而非你想要的

The Law of Attraction: You Attract What You Are, Not What You Want

REL-010 入門 · B
爭議性內容
科學衝突
你通過你最強烈的信念、情緒和行動的互動來吸引你的生命體驗。你不需要創造你所渴望的實相,因為它已經存在了——存在於無數同時共存的可能實相之中。你只需要讓自己成為一個有效的『天線』,這樣通過振動的相似性,你就能接收那個實相。首先,你必須成為那個振動。然後,你自動就會接收那個實相。
翻譯備註
術語對照:law of attraction->吸引力法則(Law of Attraction)。此為巴夏對『吸引力法則』的重新詮釋——強調『成為』而非『想要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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